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2012-01-01 23:12 点击:507
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律师提供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通常内容为协助聘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事业单位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问题,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事业单位要求,参与起草或审阅贵单位内部制度文件;
3、根据事业单位要求,代表贵单位出席贵单位与第三方的与贵单位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会谈、谈判;
4、根据事业单位要求,出席单位的内部会议并讨论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事业单位内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5、应事业单位要求,就贵单位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受事业单位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与贵单位有关的法律文件;
7、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贵单位与第三方签署的与贵单位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
8、应事业单位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对单位内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培训;
9、根据事业单位要求,协调处理贵单位内部的纠纷。
10、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